不實或引人錯誤的廣告常見的有下列八項:
一、工業住宅。以目前而言,工業廠房應做工業使用,但有些建設公司將座落在工
業用地的房子,於銷售海報上畫有住宅、客廳、臥室、廚房、或是相關的字樣
、圖樣...等,這種情形就會讓人誤以為可以做為住家使用。這也就是一般
的廠房做為住宅銷售,使買受人陷於錯誤。
二、國宅公告。有些建商以國宅做為銷售的手段,但其本身並不是國宅,這就成為
「假國宅」的問題。
三、建物座落的位置。有些建設公司對於建物座落的位置,有不實或引人錯誤的情
況發生,例如:接待中心的位置讓買受人誤為即工地所在。
四、建物面積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一日之後,特別要求不可再
使用「受益面積」、「使用面積」等含糊不清的用語,如果要使用這些用語,必
須再做詳細的說明。
五、外觀設計、隔局及建材的配置。
六、建物的廣告與土地的使用分區及用途不吻合,例如,建物本身是在工業區,但
建商打的廣告卻說是住宅用。
七、建物廣告及施工平面圖有不符合的情形,包括建物的重要結構、位置、方向。
八、其他重要資訊錯誤。
|